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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2月12日公布了第14/2021法令,該法更改了投資居留簽證制度,即俗稱的黃金移民。

新制度將於2022年1月1日生效。

更改的黃金移民制度包括提高现金轉帳存款的最低投資金額至1 500 000歐元 (現為1 000 000歐元)。

提高基金投資 和 個人企業或公司投資(需創造5個工作崗位)的最低投資金額至500 000歐元 (現為350 000歐元)。

在不動產投資方面,最低投資額不變,仍為500 000歐元,然而,投資標的則僅限於位於法律列出的較少開發地區中的房地產。該列表中不包括里斯本大區的任何區域,奧爾加維區和波爾圖大區中僅有相應3個和1個區域劃於列表內。所有馬德拉和亞速爾群島自治區區域都包括於列表內。

根據新法,所有已提交的黃金移民申請(包括正在審批中的申請)至新法生效前——2022年1月1日——維持有效,並且在審批通過後,可接受其家庭團聚的申請。

可確定的是,考慮到新法可帶來的重要影響,該法的更改經過謹慎考慮,包括一方面在法律頒布後10個半月才生效實施,另一方面維護了所有在現存制度中已取得和可取得的權利,後者尤其體現於新法實施後,仍維持舊制主申請人申請家庭團聚的可能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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